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修订)》中关于“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全校党员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文件精神,关心党的建设,加强党性锻炼,确立党员意识,切实提高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校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分组讨论、自学教材、观看影像资料等教学方式,结业前学员每人提交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
四、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5日—4月24日
五、管理方式:
培训班由党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分设四个班级,由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员的学习及讨论,具体安排如下:
党校办公室负责人: 朱赟斌 18709425392
一 班:
班主任:乔红伟 13919446463
成 员:由文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文化学院、机关学员组成
二 班:
班主任:李 凯 13919827231
成 员:由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学员组成
三 班:
班主任:马正维 13893679782
成 员:由美术学院、培黎工程技术学院、培黎石油工程学院、培黎汽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员组成
四 班:
班主任:王静娴 13919831118
成 员:幼儿师范学院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