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党校)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9日 12:13  来源:  点击数:

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学校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负责制订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规划、计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表彰、帮扶慰问等活动,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

4.负责学校内设机构、管理岗位设置、行政干部职数的论证、管理工作。

5.加强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培训、选拔任用、日常监督和工作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学校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7.负责处科级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各级人大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

8.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变更等工作。

9.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组织、协调做好人才工作。

10.加强党校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和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负责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兰州城市学院基地相关工作。

11.负责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建、管理帮扶工作队伍,对接落实帮扶事项。

12.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3.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4.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