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起草制定学校有关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换届选举等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两个议事规则”,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3.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
4.负责党建“创先争优”创建、党内评优选先表彰、关怀慰问等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关系接转、来人来函政审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编制党建经费预算、划拨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党员信息统计和党员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9.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