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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6-03-18 佚名  本站原创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提高党员政策理论水平,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现就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作出如下安排,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我校加快国内知名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一)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理解和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战略思想,把学习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梳理工作任务,谋划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使广大党员了解我国在过去一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今年国家面临的主要形势与任务,正确判断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深入分析学校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把贯彻“两会”精神落实到本职岗位上来。

(四)进一步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抓好高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整改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做好立规执纪,不断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和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深入基层的新渠道和新方法,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五)认真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结合建党95周年,认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确实把群众公认、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出来,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深入开展先锋引领行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以“转作风,争先锋、促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以明确的目标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示范引领做表率;通过积极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作风转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风,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遵循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体目标,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各个关口,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养培训工作,努力建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队伍,提高学校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

八)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支部任期已经届满,应该进行换届。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党内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到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优化党支部领导班子结构,着力充实党支部领导班子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工作,按照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措施到位等要求,科学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并于3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落实。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全面落实组织生活计划,强化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导工作,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精心指导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着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三)统筹时间安排。组织生活原则上上半年不能少于8次,双周星期五进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应及时安排时间补上。

(四)及时做好记录。所有组织生活会内容均要及时做好记录,要有专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

(五)严格纪律要求。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考勤,严格党员组织生活会请假制度。

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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