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校决定于4月下旬举办第四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本期培训暂定为线下培训方式开展。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党员发展计划,将拟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附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综合办公室,并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请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对象审核报名工作。
2.参加此次培训的发展对象,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
3.参加此次培训的发展对象,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时间必须为1年以上(含1年)。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登记表请按统一示范格式填写。